关于转发《武义县科协关于贯彻落实省科协<科普惠农行动计划>、<“十一五”科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各乡镇、街道,县直属各单位:
《武义县科协关于贯彻落实省科协<科普惠农行动计划>、<“十一五”科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已经县委领导同意,现予转发。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中共武义县委办公室
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浙江省科协科普惠农行动计划》和《浙江省科协“十一五”科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》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:
一、在”十一五“期间,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精心组织好全国科普日、科技(科普)周等活动,增强全县公民的科普科技意识;要开展经常性的送科技下乡活动,每年组织举办各种类型的科普活动500场(次);要做好上级科协编印的科普挂图、科普历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工作;要继续办好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网站的科普专版、专栏和科普宣传资料,让农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和学习科普知识。
二、加强乡镇村现有科普画廊的管理和使用,配好科普廊(栏)窗的兼职管理员,确保每季更换一次科普宣传内容。要组织科普展板入农村、进社区活动,努力营造倡导科学、传播科学的良好科普氛围。
三、充分发挥科协农函大的办学优势,扎实开展生产技术、管理知识、现代科技、健康生活、文化礼仪等内容的农民科技培训,确保“十一五”累计培训农民12.5万人次,每年2.5万人次,其中农函大一年制学员每年800人,农职称评定每年400人。要结合农村乡土人才培养,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面向乡镇村干部、专业大户、科技示范户、农村科技骨干的科技培训。
四、积极开展科技示范行动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建立县级以上科普示范基地10个,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100户,促进农业新品种和实用技术推广普及。要夯实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基础工作,力争2010年我县达到全国科普示范县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。
五、根据我县中小学的实际情况,积极举办各类科技竞赛、科普报告、科技夏令营等活动,并组织参与省市举办的各类未成年人科教活动。
六、积极推进科普设施建设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县65%的行政村建成“一站一栏一员”(科普宣传站、科普宣传栏、科普宣传员);90%的社区建成“一室一廊一队”(科普活动室、科普画廊、科普志愿者队伍);30%的企业建成“一所一廊一刊”(科技人员活动场所、科普画廊、内部科普宣传品)。对科普宣传员要轮训一遍。争取2009年底前建成县科普活动(服务)中心,为广大农村人口接受科普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。
七、对科普设施建设的规格要求,要严格按照省科协200625号文件精神施行。其经费来源,要想方设法,积极争取,通过多种途径加以解决。一是积极向省科协申请专项经费补助;二是从每年正常的科普经费中拿出一部分,用于科普设施建设;三是走市场化路子,通过与有关企业合作,解决部分资金;四是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,共同出资,共享利益;五是争取社会捐助、赞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