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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潍坊科普惠农示范工程提出四个一要求

2008年08月26日

 
 

山东潍坊科普惠农示范工程提出四个一要求

  近日,山东潍坊市科协下发通知,要求各县市区围绕“科普惠农、助推发展”,配套实施“科普惠农示范工程”,对各县市区配套实施工程情况,市科协要求做到实现“四个一”,更加有力、有序、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,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
  “四个一”内容具体为:一是抓好一个关键,即制定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。借鉴《潍坊市“科普惠农示范工程”实施细则》的做法,制定好本地的实施办法和细则,切实组织实施。二是抓好一个根本,即落实财政配套经费。各县市区要参照国家、省和市的做法,专项列支科普惠农工程专项经费,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递增。用于表彰科普示范乡镇(街道)、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。其中,被命名为全国和山东省科普示范县的县市区,科普惠农专项经费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。三是落实一个保障,即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各县市区配套实施科普惠农系列工程情况,要纳入潍坊市、山东省和全国的综合工程考核内容。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,凡没有配套专项资金、制定实施办法的县市区,将不得推荐参评市、省和国家的科普惠农项目。四是突出一个核心,即做好项目的培植完善。突出本地特色,及早培育、完善、壮大一批基层科普组织和个人,为推荐参评国家、省和市的项目做好储备、奠定基础。

  自2006年开始,中国科协、财政部每年拿出1亿元,在全国组织开展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;从2007年开始,山东省科协、省财政厅每年拿出500万元,配套实施“山东省科普惠农示范工程”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,从去年开始,潍坊市科协、市财政局印发了《潍坊市“科普惠农示范工程”实施细则》,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15万元,配套实施了“科普惠农示范工程”,取得显著成效。实践证明,组织实施“科普惠农示范”系列工程,是发展现代农业、助推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,是科普惠民、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实际步骤,是全面活跃科普工作、实现科普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现实途径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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