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协、财政局,各地、州、市科协、财政局:
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,实施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》,充分调动全社会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素质,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决定在“十一五”规划期间联合实施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计划”)。通过“以点带面、榜样示范”的方式,在全国评比、筛选、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、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、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科普示范基地、农村科普带头人、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,以引领激发广大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养,掌握生产劳动技能,建立科学、文明、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。为做好我区的组织实施工作,现将《自治区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印发给你们,并将2006年我区实施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通过“计划”的实施,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建设,提高我区广大农牧民的科学文化素质,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牧民,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
二、评选名额
2006年,自治区推荐参加全国评选表彰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,农村科普示范基地3个,农村科普带头人3名,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个;自治区本级评选表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,农村科普示范基地3个,农村科普带头人3名,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个(各地州市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)。
三、年度奖励补助标准
按照“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”的原则,对2006年荣获“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”称号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奖补金额为20万元,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奖补金额为50万元;荣获“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”称号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金额为5万元。
对2006年荣获“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”称号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奖补金额为10万元,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奖补金额为20万元;荣获“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”称号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金额为3万元。
四、组织实施
为加强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的组织实施工作,决定成立自治区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领导小组。
组 长:阿里木·哈德尔 自治区科协副主席(正厅)
副组长:王富强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
成 员:戴跃红 自治区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
杨建社 自治区科协科普部部长
唐继臣 自治区科协计财部部长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地州市科协、财政局应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,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认真做好推荐和初评工作。按照《细则》中的规定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好中选优,切实把科普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出来。
(二)各地州市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,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后,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至自治区科协科普部(逾期不予受理)。
申报推荐材料包括:①推荐报告;②申报单位、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。推荐表样见附件3、4、5、6。
(三)各地州市报送的申报推荐材料要求签章齐全,书面材料一式三份,同时发送电子文本。
(四)考虑到今年任务布置较晚、推荐评比时间较短的实际,被推荐的单位、个人所在县市的公示活动,可在上报地州市的同时一并进行。如经公示有异议的,应将情况上报自治区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领导小组。
(五)经自治区差额评选通过的单位、个人,将按中国科协、财政部《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(另文下达),编制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专项资金项目预算,并同推荐材料一并上报中国科协、财政部参加终评。
附件: 1、自治区“科普惠农兴村计划”实施细则(试行)
2、2006年度各地州市推荐名额分配表
3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
4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
5、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
6、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推荐表
自治区科协科普部联系人:杨建社 赵卫军
电话:0991-4814139 4813648
电子信箱:xjkxyjs@163.com csglzwj@163.com
通讯地址: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号附4号 |